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C1 编制基本方法
C2 编号含义
C2.1 设备特征代号
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用设备的汉字简称表示,起重机械用“起”代表;
(2)第二部分,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取《特种设备目录》设备基本代码的中间两位数表示,如通用桥式起重机用“11”,即实际上表示了该设备的类别。
C2.2 登记机关代号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二部分代号。
(1)第一部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号,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表示,如山东省用“鲁”表示;
(2)第二部分,为设区的市的代号,编排方式按照该市在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以下简称《行政区划代码》)中本省的排列顺序,用其拼音字母A.B、C等以此作为简称编写其代号。
注C-1:如?毕绞薪?褂玫羌鞘谌ㄆ淝?⑾匕炖恚?涫褂玫羌腔?氐拇?乓彩怯酶们?⑾卦凇缎姓????搿分斜臼械呐帕兴承颍?闷匆糇帜窤.B、C以此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