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起重吊车安全教育,以及起重吊车安全教育内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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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塔吊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
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修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作业时存在的危险因素:
触电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其它伤害
三、安全注意事项
1、塔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听收音机、玩手机等)。
3、熟知和掌握塔机的性能,经常检查各机械部件是否正常,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对自己不能排除的要上报领导派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4、吊车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
5、吊车司机在起吊时要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吊物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6、吊车司机必须熟练掌握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各种指挥信号,必须与指挥人员相互密切配合。
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如有不明确的时候,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待明确信号后,方可继续操作。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9、吊运任何东西时,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停止作业前必须切断操作室电源。
11、有权对危险作业场所提出安全防护要求,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指令。
12、有义务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及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事故应急程序
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事发现场有关负责人接警后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先救人,后护物”的原则,开展自救工作。在组织自救时,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后续事故,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直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主要包括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及伤情、组织自救的大致情况等);直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相应的反应,同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自救程序:
1、迅速检查事故现场安全状况,确认无危险因素后,立即对事故受害人进行救援。
2、将事故受害人转移到安全地点。
3、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4、检查伤者伤情,根据伤者伤情,对其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
5、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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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一般需要吊具(或称吊索具)配合进行,吊具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介绍吊装技术,特别是使用起重机吊装技术的专业网站,如起重机吊装技术之家等。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小吊车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3、小吊车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一般情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施做吊装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小吊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详解
4、防止汽车小吊车倾翻措施
1)小吊车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小吊车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小吊车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小吊车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小吊车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小吊车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小吊车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小吊车倾翻。 5)小吊车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小吊车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小吊车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小吊车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小吊车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小吊车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小吊车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小吊车失重,而使另一台小吊车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小吊车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小吊车移动和吊装作业。10)小吊车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小型吊车失稳。
5、小吊车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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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条: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第二条: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限位开关失灵。
3、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5、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7、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第四条: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1、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2、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3、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5、 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6、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
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
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
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
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
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
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
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 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 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 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 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
车。
2、操作中做到:
① 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
后再起吊。
② 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
③ 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
④ 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
⑤ 发现有第三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
3、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第六条:带有驾驶室的电动跑车,除执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
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开动行走机构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第七条:特种天车除执行第四条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 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 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
(3) 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
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
接触。
(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
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
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 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 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 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
(6) 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 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 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 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3、吊运毛坯天车:
① 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② 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 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第八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 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 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 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 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 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 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 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这个只是大概的,如果想学习,自己买个书看看,或者报名学习下。以上答案是我在《起重机操作规程》找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起重吊装,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
1、
吊装前,做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好起重机的检查,起重绳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吊装是保证吊装角度不小于55度。
3、
吊装作用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钢筋模板的吊装应在度吊无误后进行,吊装时设专人指挥。
4、
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严格执行“十不吊”。
5、
所有计量工作应检测合格,测量时尽量减少误差,作好必要的复测。
广州明通物流是珠三角最大的起重吊装公司,有这方面的需求的话可以去咨询下。
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十大定律与方法》从安全生产规律入手,提炼和总结了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内诸多安全生产定律。并以“十”这个数字将这些规律集锦起来,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参考。
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联系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轮胎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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