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1837号)。本次下达了2021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52个、921万千瓦(市场化项目);具备接入规划变电站29个、541.8万千瓦(规划类项目),纳入各市“十四五”规划类项目管理,包括风电项目9个、1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个、401.8万千瓦。
通知要求,上述项目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应与下达计划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通知提到,冀北电网区域围场、丰宁两县坝上地区所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20%、4小时,其他区域按照15%、4小时配置储能装置;河北南网区域所以光伏发电项目按照10%、4小时配置储能装置(或20%、2小时) 配置储能装置。配套储能项目应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同期建设、同期投产。